吃瓜热门

文部科学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框架内禁止学校食堂转包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报记者 杨杰)今天是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文部科学省在官网发布了学校食堂安全“十必做”和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旨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成果,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规范专业人员工作流程。 “十项义务”明确,强调学校独立管理的食堂不得营利性经营,学校食堂不得营利性经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场所必须严禁生产、销售高风险食品。此外,“十大义务”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的,必须及时处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禁止配合调查和处置。学校要规范并严格执行助餐制度,按一定期限组织助餐人员,有条件的情况下保证学校领导与学生一起就餐。 “十不准”规定,餐饮服务行业不得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过期、变质、异常物质。我给主题的禁止还强调,不能隐瞒、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件,隐匿、伪造、销毁、转移不合格食品或相关证据。
(编辑:何欣)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