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更新

张林山:从战略层面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十五五”规划提出对“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组织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原,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源头功能”作出战略部署。中央经济工委提出在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既是应对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选择,也是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向更高更深层次、激发内生活力的必然要求。什么是区域创新体系?简单地说,在某一特定领域,政府、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它们共同协调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形成知识创造、流动和转化的网络体系。这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基于区域资源贡献来解决创新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产业高端化,真正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战略实施。最终,完善这一体系的关键在于推动创新活动从过去孤立分散的“一次性突破”转向集成化、网络化的“系统集成”。目标不是简单地造几座创新山,而是构建能力互补、利益交叉、良性互动的国家创新网络。突出的是“差异化日本幅员辽阔,不同地区资源和产业基础设施差异较大。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并不是鼓励大家在同一轨道上“加入”竞争,而是希望各地区立足实际,探索差异化的创新路径。例如,京津冀地区重点打造自己的创新“高峰”,长三角地区重点打造从研发到市场的完整创新链条,粤港澳大湾区等注重开放和制度,探索跨界合作,凸显差异化优势,形成了“高原”和“高峰”相辅相成的局面。监管和利益分享机制,一些地区正在探索,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能够真正流动。一些欠发达地区积极在发达地区打造“科技创新飞地”,推行“研发在别处,创新在地”模式。这也是为了解决资源限制的问题而做出的努力。当然,一切努力都必须聚焦一件事: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不能停留在报纸和实验室,必须布局和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解决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皮肤”问题。目标是打通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和应用到市场的全链条,让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产生共鸣。以同样的频率培养和加强新的生产能力。这一战略发展建议在深刻而复杂的国家和国际背景下具有实际意义。从国际事务的角度来看,迫切需要解决大国之间的技术竞争,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全球创新竞争已演变为以中心城市群和创新集群为基础的竞争。系统性竞争意味着城市单独竞争,很难在最高水平上竞争。将北京、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范围分别扩大到京津冀、长三角,正是要整合更广阔区域的资源优势,打造能够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科技合作的“集体”,共同打造独特的创新策源地。卢基从国内形势来看,这是消除发展不平衡、促进合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创新资源存在一定的区域不平衡,不仅东西部之间,南北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不平衡。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跨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创新飞地”发展。定性上,目标是先发展后发展,优势地区向内辐射,构建协同创新机制,为欠发达地区注入科技动力。从经济发展本身来看,这是克服增长障碍、培育新增长点的本质要求。传统因素驱动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科技引领的新动能。然而,有一些目前的创新链存在很多失败点。首先,基础研究“动力”不够。其次,主要技术攻关力量分散,面临“停滞”问题,企业和科研机构各自为政,往往缺乏协同攻关机制。三是绩效转型“死亡之谷”难以跨越。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科研成果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很多成果仍停留在实验室。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必须通过系统部署,系统性地克服这些障碍。任何人都可以看到这些障碍并找到消除它们的方法,但如果你真的需要实施它,它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因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需要一套已经存在的制度框架。多年的地方。这一努力的进展面临着一系列深刻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第一个问题是行政体制时代造成的“要素流动困难”。跨区域科技合作往往受到区域绩效评估、财税负担、统计归属等行政障碍的影响。人力资源流动面临社会保障、职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担忧。跨境、州际使用科研设备面临清关和兑换障碍。跨区域科技经费支持存在政策盲点。京津冀、长三角等国家已在探索“人才绿卡”、资质互认、创新券普遍互换等方式,但还需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形成普遍的人才保障体系。和制度化的解决方案。第二个问题是利益分割带来的“资金合作难”。创新合作不断深入发展,利益如何分配成为核心问题。产业转移产生的GDP和税收如何在东道国和东道国之间合理分配?跨区域协同研发的知识产权和利益如何界定?除非建立清晰、公平、可操作的区域间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否则这些问题很难解决,合作也难以持续。三是生态系统差异导致科技成果落地难,不少欠发达地区即使引进科技成果,也存在当地产业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试点孵化平台、金融服务等问题,技术进步滞后。而糟糕的应用场景往往会导致项目在“移植”后很难“生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丰富区域创新圈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地深化改革,强化问题导向,推进关键环节。一是加强高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国家层面,加强宏观分类指导,完善区域创新发展监测评价体系,优化区域科技资源配置。地方层面,要鼓励大胆探索,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自上而下协同推进,形成区域创新发展条件。二、培育体制机制主义创新需要关注关键障碍。在要素流动方面,加快建立地区间人力资源评估互认、跨境、国家部委科研经费使用等共同规则。从利润分配角度,探索建立产值、税收、能源消耗、知识产权定价、股权等指标、收入分配机制等跨区域分配方式,用制度保障让各方有实惠感。在金融支持方面,积极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跨区域、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开发推广“股权+债权”等投融资模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融资难问题。第三,企业必须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等决策主体。我们帮助领先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盟,并与大学和机构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同时,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管理者,完善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最后,我们要努力构建开放、包容、创新的文化生态。创新归根结底要靠人才,需要营造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通过“名单披露”、“赛马”等机制,有才华的创新者可以脱颖而出。瓦不仅优化长期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聚焦“高精急需”人才,而且着力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工程人才,夯实创新人才基础。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林山)
(编辑:邓浩)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