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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宽平:保持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份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延续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重点启动一系列农村承包地延续承包试点工作,全国第二次农村承包地延续承包试点正式启动。该文件明确解答了农民普遍关心的第二轮承包结束后如何扩大承包地、如何解决未决纠纷等问题。总体而言,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得到保护。地球对于农民的生存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二次承包。这是明确第二份土地承包期满后再续展30年,这意味着从农村改革初期的第一份土地承包开始,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75年。这既体现了长远政策需要,也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一致。为稳定有序开展承包经营试点工作,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分省份逐步扩大村组承包经营试点范围。试点过程中,多个地方政府认真调整、谨慎行动,寻找有效的续签途径。从现实角度来看,农民普遍希望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频繁的土地流转减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投资回报的期望,影响土壤改良等长期投资,不利于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党的农村土地政策是一贯的。 《意见》明确,要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保第二轮承包期满后,广大农民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即过期后也不会被重新指向或暂停。 “高稳”的目的是给予农民长期预期,让他们有信心进行长期投资。同时,鉴于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值得注意的是,承包地因自然灾害而遭到破坏。对于少数有土地流转、流转等特殊情况的村组,对于一般土地流转的,允许个体农民之间适当安排承包地,但规模较小,使农村土地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农村土地属于农民共同所有。试点续签要尊重农民意愿,最大限度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农民团体在全国范围内因地制宜、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探索续签方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人口、土地等发生了一定变化,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承包地纠纷。各地要通过动用土地、新增耕地等方式,充分回应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和缺地困难农民的合理诉求。鼓励寻找n陆上解决办法,如集体收入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安置公益性岗位等。此外,已婚人员、离婚人员、寡妇、鳏夫、领养子女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将得到充分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只有不断有序扩大承包经营试点,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种地的农民放心投资、放心务工,让外出务工的农民放心前进或后退。人民群众积极性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增强,为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农村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作者:金宽平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富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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